每天在時間搏鬥中起床,尤其到冬天,暖和被窩之外是冰冷的空氣凝結每個毛孔,讓人捨不得離開這舒適的被窩。時間就在多睡幾分鐘,變成了半小時,然後就在慌亂中梳洗、著衣、化妝,匆忙的出門。

   上班的途中總是急步而行,對於這條每天必經之路,擾擾嚷嚷的街頭,已如同畫中的背景一般,融入在這灰茫茫的台北,與天色相同,沒有色彩。

 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吧!總是匆促出門,趕搭公車或捷運,然後急速衝進公司,奪分奪秒打上最後一分的卡。「早餐!活力滿滿的一天」!麥當勞的廣告都在教育消費者,早餐的重要性結果早餐當然不可能慢慢享受,總得在辦公桌上迅速的解決。

  每天總是慌亂的開始,疲憊的結束。

  當我看到這本書之後,眼睛為之一亮。尤其我每天要步行十五分鐘到公車站,然後又得坐上半小時的公車才能抵達公司,這前前後後算起來也要四十五分鐘,一天兩趟,總共要花上一個半小時在車程上面。對於長時間工作的現代人,這一來一往之間就流逝掉多少時間?

  每當長嘆著沒有時間讀書、進修、運動、休閒,想一想我們倒也是浪費很多索碎的時間,這些時間的總和,多的令人驚訝。相同的二十四小時,卻能活出千千萬萬種的人生,只有自己能選擇想要的生活模式。

  若要說上班途中能作的事,我一直維持一個習慣,就是在公車上看書。半小時的時間不長,卻能在這些空檔,閱讀一些書籍,每天閱讀幾頁,很快的一個星期就能看完了。算算看,假設一個星期一本,一個月就有四本,那麼一年就能讀上48本書,那麼你就比別人多了48種不同人經驗累積的知識。這是我在李欣頻<十四堂人生創意課>裡看到的論點。

  於是乎,我的包包裡隨時都會有一本書。有人會問我:你都在哪裡看?其實,等公車、坐公車、喝咖啡或是等待遲到的朋友的空檔也能看。經常在等人的時候,只能乾巴巴的站在那裡,什麼事都做不了,所以只要有空,就能隨時看書。這習慣跟詹宏志先生很像,但是他是個超級愛看書人,他連過馬路等待的時候都能看,真是厲害。

  對於閱讀,雖然短暫時間只容許閱讀幾頁,但無論何時何地,我馬上就能接續上次所看的情結。不過這種閱讀習慣有時也挺危險的,曾經一次看書看的入迷,竟然沒注意到紅燈,就跨越馬路,差一點連性命都沒有。

  本書作者<熊力樊>身為廣告公司策劃人,對於都市的生活模式觀察仔細,尤其文筆生動,能感受到創意人的風格,有趣、而且平易近人。或許我曾身為設計師,更能感受到他所說的工作型態,每天都在與時間賽跑,腦袋裡要裝著與同的創意,難怪很多人對創意人的印象,總是覺得太顛覆、太搞怪。

  作者分享了很多關於上班途中可以作的事情,而且分為六大章節,分別身體前進,心靈安頓、打開五官,找到靈感、 你好,再見、今天你想去那裡?、好的開始,是成功的一半、打造情報系統和知識結構。

   他提供多方法我覺得很實用又很有趣,例如:心靈漫步的時光、仔細聆聽,往往帶來意外靈感、代買早餐,有效的人際潤滑、偶爾想翹班?找到你的天賦......等等。有些是你都想不出來的妙點子,非常有趣。

   生活有時也需要來一點調味,讓死板板的日子多一些變化。「習慣」會扼殺創意,有時做點不一樣的是,反而會發現很多驚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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